就诊指南
疼痛患者就诊须知
发表时间:2008-07-10 发表者:王保国 (访问人次:404)

疼痛患者就诊须知

1、许多患者到疼痛门诊就诊时,大多是到其他科室诊断后疗效不好而转诊来的,因此为了节省诊疗时间,患者应当带上完整的病历和检查资料,以便医生参考。

2、治疗前不宜过饱;沐浴或用温水洗净患处,如果皮肤有破损或感染应通知医生。

3、治疗时若有头晕、恶心、心慌或不适时应及时告知医生。

4、治疗后应注意休息,避免过多、剧烈运动,保持注药处皮肤48小时清洁干燥。

5、患有糖尿病、高血压和冠心病的患者,请在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。

6、及时反馈服药后的反应,不明白的问题随时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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